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160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学院下发《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各系(院)务必全面了解学生离校、返校情况,各系(院)分别在4月3日10点前、4月6日17点前将假期留校人数、返校情况统计汇总数据,反馈至学工处朱源长老师处。尤其注意跟踪并查清未能及时到校且原因不明学生,并及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2.各系(院)在放假前,务必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防火、防盗、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传销、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3.辅导员要告诫学生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杜绝在宿舍酗酒、滋事、打牌、赌博、抽烟,带社会人员、异性人员进入宿舍;杜绝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通宵上网等违纪行为。
4.留校学生根据宿舍用电情况,请提前充值电费
三、值班安排
1.各系(院)根据假期留校校生学生情况每系每天至少安排1人值班,留校人数超过500人安排2人值班。(重点加强夜间值班检查),并于4月3日前向学工处报备,辅导员夜间值班按“4月份值班安排”进行值班。
2.放假期间,学工处相关人员、学生工作副主任和辅导员请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遇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及时上报学院值班领导并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置。
3.值班时间:9:00--21:00。请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并于当天21点前在【烛心群】发布值班通报。
4.学院值班人员安排:
周 次 | 值班人员 | 值班人员电话 | 值班院领导 |
第六周(04.01-04.07) | 张 臻 李成军 | 13952179759 15895296316 | 张 超 13585396225 |
学工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