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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苏委电【2019】46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浏览次数:10


江苏省机关单位发电


共青团江苏省委                      林小异

发电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签批盖章  曹玉梅


等级  特急·明电    团苏委电201946号     编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

 “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江苏团省委“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这一改革总目标,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纵深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职校生和中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健康成长,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团省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

一、寻访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中学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本着“不求高大全但求真善美”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寻访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典型。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少先队员,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2019年。

三、工作安排

此次活动采用层层寻访的模式。9—10月,开展校、县、市、省四级“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应根据隶属关系,在本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寻访活动。

1.校级寻访。各中职院校、中学利用新学期开学的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校级“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寻访工作,发现、选树本校学生典型,于91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加盖公章上报所在县(区、市)团委,市直学校按隶属关系报上级团委。每所中职学校团委推荐2-4人,其中要包含中职生和高职生,中学团委推荐1-2人。

2.县级寻访。县(区、市)团委、教育局,根据本地学校推荐情况,结合基层调研、驻校蹲班等工作,深入各学校了解校级推荐人选事迹,于930日前完成评审和县级表彰工作。同时,职校生、中学生分别按照不超过县级表彰人选80%50%的比例,向所在设区市团委推报市级表彰人选,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候选人倾斜。县级表彰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中少部指定邮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寻访工作由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可参照上述模式进行表彰命名,并按相应比例报设区市团委。

3.市级推荐。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在县级寻访表彰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市级表彰。1015日前,职校生、中学生分别按照不超过市级表彰人数50%40%的比例向团省委中少部推荐候选人,市属高职院校请各设区市团委根据《市属高职院校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的名额推报团省委高校部。地市推荐“最美职校生”候选人中,高职学生与中职学生比例原则上大体相当,并推荐“最美职校生标兵”4名、“最美中学生标兵”5名。其中,推荐人选中必须要有农村学校候选人,同一学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市级表彰文件电子版按上述要求报团省委。

4.省属高职院校推荐。省属高职院校利用新学期开学的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校级“最美职校生”寻访工作,发现、选树本校学生典型,每所高职院校团委推荐3-5人,其中标兵1名。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公章在101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高校部。

5.省级命名。10月下旬,团省委、省教育厅在各市寻访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组织评审,授予省级“最美职校生”和“最美中校生”,并择优命名“最美职校生标兵”和“最美中校生标兵”100名。同时,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分享会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总目标,结合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深化,结合全省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加强对职业院校和中学的调研指导,深入开展寻访工作。各级团委要强化责任意识,以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青年身边的共青团”建设,落实初中学校“双积双评”积分入团工作相关要求,通过活动真正发现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提升学校共青团组织活力,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评审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把关考察,确保事迹真实,与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同伴、师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校内、校外整体联动的态势,通过逐级寻访,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所有参加寻访活动的候选人必须经过校级公示环节,公示方式应包含橱窗、公告栏、宣传栏等方式,时间不少于一周,并标注团省委工作电话、邮箱。

(三)广泛宣传,注重引导。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利用好社会媒体与团属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寻访活动,努力营造学校、老师、家长等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寻访活动的态势,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苏青U+”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展示“最美”学生典型事迹。要结合“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与人生对话”等品牌活动,用“最美”故事感染和影响身边的同学,在青少年学生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热潮。


团省委高校部联系人:柏茂林、陈醉

联系电话:025—83393586

电子邮箱:83393586@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10号楼105


团省委中少部联系人:李琨、许嘉源

联系电话:025—83393588

电子邮箱:jstsw83393588@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10号楼110

邮编:210013


附件:1. 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候选人推荐表

2. 2019年度全省“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4.市属高职院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19730

附件1

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校、班级


兴趣特长


联系电话


类别(在括号内打√,最多不超过4项)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创新创业()、技术技能()、

爱岗敬业()、文明守法()、志愿服务()、诚信友善()、

热心助人()、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自强自立()、其他____________





请另附页(2000字以内)

学校

推荐

理由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省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团中央学校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2019年度全省“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校、班级


兴趣特长


联系电话


类别(在括号内打√,最多不超过4项)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其他____________





请另附页(2000字以内)

学校

推荐

理由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省级团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团中央学校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2019年度全省“最美职校生”“最美中学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地市:                                                                        年  月  日

推荐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

联系电话

备注

最美职校生标兵推荐人





























最美中学生标兵推荐人




































最美职校生

推荐人




































最美中学生

推荐人






































附件4

市属高职院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92名)

市别

分配名额

南京

12

无锡

14

徐州

6

常州

8

苏州

18

南通

6

连云港

4

淮安

4

盐城

4

扬州

4

镇江

4

泰州

4

宿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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